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运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山东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181号)精神,现就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为各类事业单位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区属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且已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检查内容
检查以制度健全、材料齐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为标准,以登记管理、财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2、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4、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6、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9、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10、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11、登记管理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公开并备案;
三、检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的方式,按照自查自评、实地检查、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
2、实地检查。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座谈和查阅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各单位运行情况。
3、公开结果。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将检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提高工作水平。
(二)结果运用
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法律文书,列入异常信息,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是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内部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整改,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联系电话:8262876
地址:东营区政府1号楼南楼201室
附件:1、双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2、实地检查时间安排
东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7月10日
附件一:
双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东营区东城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东营区黄河口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东营区胜利街道中心幼儿园
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油区服务中心
东营区图书馆
东营区史口生态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东营区龙居镇油区服务中心
东营区文化馆
东营区东城街道辽河社区工作站
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东营区胜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附件二:
实地检查时间安排 | ||
序号 | 日期 | 单位名称 |
1 | 7月12日下午 | 东营区胜利街道中心幼儿园 |
2 | 东营区胜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3 | 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4 | 7月13日上午 | 东营区东城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
5 | 东营区东城街道辽河社区工作站 | |
6 | 7月13日下午 | 东营市东营区图书馆 |
7 | 东营市东营区文化馆 | |
8 | 7月14日上午 | 东营区黄河口商贸城管理委员会 |
9 | 7月14日上午 | 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油区服务中心 |
10 | 7月14日下午 | 东营区史口生态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11 | 东营区龙居镇油区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