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编办清理规范全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
点击:19857 发布时间:2018-03-06 所属分类:工作动态 上传单位:办公室  作者: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涉镇街责任事项下沉,完善镇街权责,提高基层履责能力,由东营区编办牵头,对全区现有与镇街签订的责任状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

       一是细致梳理事项清单。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基层责任下沉事项的通知》,全面梳理全区现有的责任状事项。汇总全区各部门单位以及镇、街道上报的责任状事项,与镇、街道权责清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比对,并与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形成了全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清单初稿。下发通知,广泛征求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多次修订完善涉镇街责任状事项清单。

       二是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经清理规范,取消、合并涉镇街责任状事项12项,保留涉镇街责任状事项共18项,涉及13个部门单位,并由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清单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公布。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东营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清单》落实责任,不得擅自变更相关事项的责任边界,不得擅自下沉或变相下沉责任事项,不得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东营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区编办牵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对涉镇街责任状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凡是能通过督查、日常考核、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管理的,原则上不再签订责任状。同时要求落实下沉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机制,涉镇街责任状新增、变更、取消等事项,应由区级责任部门单位提出,填写《东营区涉镇街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表》,并报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后实施。凡是未经审核的涉镇街责任状事项一律废止,不再作为考核事项和追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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