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度东营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年度报告公示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存在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行为,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将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特此公示。
事业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502F49315061P
法定代表人姓名:隋文江
列入日期:2019年12月5日
异常情况:2019年1月10日关于调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东区编办〔2019〕2号)文件印发后,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中共东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