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念好“摸、建、抓、减”四字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点击:19629 发布时间:2020-02-26 所属分类:工作动态 上传单位:办公室  作者: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对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东营市东营区委编办念好“摸、建、抓、减”四字诀,全面清理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

一是摸底数,严精简。下发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区直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承担日常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自查,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及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安排专人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文件进行收集梳理,将各部门提出的清理规范意见进行汇总,认真审核相关依据和材料,摸清底数,确定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方案。经清理规范,全区共撤销议事协调机构81个,其中区委议事协调机构撤销37个,精简率为37%,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撤销44个,精简率为32.1%。

二是建台账,控增量。为巩固清理规范成果,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反弹,东营区委编办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常态化管理,分类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台账,以清理规范后数量为底数,严控新设议事协调机构。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定时期内因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严控议事协调机构总量。

三是抓制度,促规范。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审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协调机构审核设立、调整变更、撤销合并等有关程序和提报材料,优化了办理流程。通知规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由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向区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委编办审核确需设立的,职能部门按程序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发文公布,文件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职能部门将文件报区委编办备案。

四是减流程,提效率。参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核提报材料,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只需提报《拟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审核登记表》和设立依据相关材料。印发业务办理明白纸,明确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日常管理规范等,切实提升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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