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四个坚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点击:21651 发布时间:2020-04-08 所属分类:工作动态 上传单位:办公室  作者: 打印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出台以来,东营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制定落实措施,坚持从学习引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坚持思想先行,加强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编委集体学习、编办交流研讨等方式,分层次、有步骤地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力争学深吃透,凝聚共识,逐步培育法治思维。加强宣传引导,编印条例宣传手册,及时发给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工资联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工作中,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的解读引导,重点强调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违规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等,把《条例》宣传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

       二是坚持制度为本,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条例》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从重点环节入手,对机构设置、会议制度、审批权限、程序及编办运行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机构编制决策的科学性、制度性和规范性。研究出台《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批备案的流程和要求,推动形成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区分需审批和备案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沟通呈报、预审反馈、上报审批(备案)等环节,执行好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管理等规定。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问题整改审批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区委巡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范围,紧盯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区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结合机构改革推进整改销号。比如,对于部分学校超编问题,通过重新核编,为中小学核增编制102名,同时加大政策支持,近两年为区直学校遴选教师158人。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日常管理规范等,建立《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台账》,上年度撤销议事协调机构81个,精简率为34.2%。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实名制公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加强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台账数据的自动提取,分级汇总,多表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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