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委编办“四步走”助力安全生产工作
点击:24592 发布时间:2021-03-16 所属分类:工作动态 上传单位:办公室  作者: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东营区委编办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多措并举、分步推进,筑牢全区安全生产“防护墙”。

      第一步,扎实开展调研,摸清安全生产“家底”。区委编办联合区应急局组成调研组,到各镇(街道)及化工园区、高新区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运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并听取意见建议。经过实地调研,实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出实招、解难题奠定了基础。

      第二步,明晰职责任务,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根据规范“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区应急管理部门、高新区和镇(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执法程序,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处置、到期复查等。高新区、镇(街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做好网格化巡查并做好记录等。

      第三步,完善机构设置,强化体制机制保障。为东营高新区设立应急管理部,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辖区内由化工园区的史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核增副科级副主任职数1名。为区应急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核增编制2名,为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增编制5名,下设5个执法中队。各执法中队与高新区、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接受高新区、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

      第四步,加强人员力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通知》,专项申请用编进人计划得到市委编办批复后,补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6名,区安委会办公室及1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达44名。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8名,统筹8-10名专职人员。区应急局牵头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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